苦难不会压垮一个人,而欺辱往往会刺伤一颗心。人生的“苦海”可以无边,生命的尊严却要保有“底线”。苦难的生活教会我在卑微中也要挺起脊梁,积蓄力量再出发……
离家出走回来后,姨父和姨娘再也不提让我上学的事了。他们似乎已经认定我就是个有劣迹的“小偷”,更莫说主动到公安派出所为我澄清或找学校老师说明。
我有苦也无处诉,在自尊心的驱使下也不敢出门,怕遇到熟人和同学。每天只好在家帮助姨娘做饭烧火,或去大北门外无人处的草甸子割点柴火。
我这种“自闭”的行为,被慈父般的姨父洞察在心。
有一天他对我说:“孩子,我明白你的心理,但我还是想给你找个事做,你到尚中仁供销社去站栏柜吧,学着当个售货员,你看行不行?”
我非常高兴地答应了。我知道这个供销社是1950年成立的,在成立之前我姨父是尚志城关镇中央街农会的副会长,又是共产党员,所以这个供销社成立时他被任命为主任,副主任是李德泉,因为以前我经常去供销社看热闹认识了他。
姨父真的是为我尽心尽力了。
过了一两天他上班时,把我带到供销社他的办公室,并把李德泉找来,看来姨父事先已经安排好了,李德泉主任见我便说:“孩子,你到农杂组柜台卖货吧,组长姓张,你跟他学习,要记住每种每件商品都有价格标签,凡是你经手卖的物件,都要请张组长检查,他同意了你再付货出去,千万不要出错。”
接着他就把我领到柜台与组长见了面,当时组长正在栏柜里打算盘点货。
我这就算正式上班了。
张组长知道我与姨父的关系,很是照顾我,凡是农民来买磨刀石、耕地的铁锤子等较重的物件,他都亲自搬动,对于栏柜高处的物件,也都是他亲自取下。
但他外出送货或者办事不在店里、顾客又急着买货时,我只好用四条腿的长木凳子,搭上去把物件取下来。有一次我不小心从凳子上摔下来,疼得叫出声来,张组长见状再三叮嘱我要小心,不要摔伤。
张组长把我从板凳上摔下来的事告诉了李德泉主任,他怕姨父知道我跌伤的事不好交代,又担心上级领导知道了会怪罪,就不让我继续干了。就这样我在供销社只干了十几天就被“辞退”回家了。
回家之后没几天,刚刚过了农历八月十五,有一天家住兴盛街的三舅来找姨父家说是有事,让我也听一听。
三舅说,在兴盛街车家豆腐坊对面有一家去年秋天开办的碾磨房,掌柜姓韩。“我经常去他家加工米面和买玉米糠喂猪,与韩掌柜很熟,前些日子我去他家串门,他跟我说秋天到了,秋收季加工米面的活儿多很忙,想让我帮他找个小男孩帮工。”
我问三舅韩掌柜招童工需要什么条件,他说不给工钱,供吃住,另外给发两套工装,即秋天一身秋装,冬天一身棉服,另外还给一套被褥。过年的时候还会给两万东北流通券(折合人民币2元)当零花钱,工钱以具体的干活内容计算。从九月开始干到明年阴历正月十五。白天负责给一头拉磨的驴和另一头拉碾子的牛放牧,晚间有活了就帮主人做其他杂活。冬天外面上冻不能放牧就协助主人储备草料,看碾子和磨。
三舅介绍完情况后,没有征求我姨和姨父的意见就直接问我说:“孩子,这个活挺好的,你愿不愿意干?”
我看了看在场的姨和姨父也没吱声,明显的这是他们几个人事先已经商量好的,我也深知家里的生活状况,靠我姨父挣的那点工资已经无法解决温饱了,他们两个长辈已经抚养我这个孤儿多年,现在有这个让我自食其力的机会也很难得,于是我痛快地答应了。
第二天三舅领我去见了韩掌柜,他很高兴并当着我舅的面说:“大叔你放心,我一定把他当成我的孩子一样对待,苦活累活儿都不让他干,虽然有规定的时间工期,但是如果感觉干得不适应,也可以提前回去。”
三舅听了韩掌柜一席话,放心地走了。
从此,我每天按照韩掌柜的安排,把自己力所能及的活干好,还常常得到掌柜的表扬。
碾磨房的各种粮食十分齐全,每天的伙食饭都调着花样做,我和韩掌柜一家一起吃,每顿都吃得又好又饱。
在碾磨房一百四十多天的劳动生活很快过去了,这短暂的时光也让深陷“偷盗”之冤的我,看到了这世界的一丝光亮,我凭自己的劳动减轻了姨娘家的生活负担,体会到自力更生的快乐,增加了自信心,也给我后来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次年春天,舅舅在镇上给我揽了六头奶牛放牧。其中兴盛街基督教刘牧师家有两头,盖兽医家两头,北台子韩国英家也有两头,每头牛一个月的放牧费是东北流通券3万元(折合人民币3元)。
每年4月放到11月,都是放牧的季节。这段时间里,我便和一个外号叫“尤大傻子”的小伙伴在一起放牧。每天早上五点多钟,三家牛主先将奶牛集中送到盖兽医家,我再将这些奶牛带到附近的草甸子放牧。
转眼到了1954年的夏秋交际,尚志镇和农村掀起了一股宣传农业合作化的高潮。每天街道上锣鼓喧天,以各种形式宣传集体合作化的好处,并组织农民群众把苏联的集体农庄当作样板来学习,充实农民的思想意识。
从解放初期农民一副犁杖一头牛的个体耕作,到互助组小集体耕作,再到要发展集体所有制的初级社,农村要实现农业合作化,全镇先后在富贵桥东的仁义村和仁爱村、铁道南的笃信村、富贵桥西北的兴盛尚义村、兴仁胜利村即中央街(后来改名中兴村)成立了初级社。
中央街是市内的中心区,独树一帜地成立了“尚志镇中央街新生畜牧业生产合作社”,在当年的尚志电灯公司老田家店的东面圈了一个大院,大概有三千多平方米。四周是用两米多高杨木杆夹的杖子,这主要是防止野狼窜入,还特别用松木修了一个朝南开的大门,左侧门柱上挂一个竖匾——尚志县城关镇新生畜牧业生产合作社。经过社员推选,姜万发和王正兴分别担任社长和副社长。
从牌匾就可以看出,这个初级社是以畜牧业和副业为主,兼种部分土地。当时入股的社员,共47户,入股的土地从小北门外到锣锅桥北场子里,共计57垧旱田。
畜牧业和副业的四项产业分别是:第一项养猪,当时有母猪54头,用来繁育仔猪,7头公猪用来对内对外配种,并饲养了部分肥猪,对外出售和对内供社员年节食用。
第二项开办豆腐坊。除了卖豆腐赚钱外,豆腐渣用作猪饲料,同时还在白酒厂购了部分酒糟喂猪。另外为增强母猪的产子率,他们会利用夏秋季水草野菜十分丰富的野甸子放牧。
第三项用铁板焊成两台大水车,在镇上卖水赚钱。当时尚志镇内的井水水质不好,人喝了容易生大骨节病,而水质好的三口井都在稍远的笃信村。
最后一项是搞运输,社里有两台胶轮车加上两台四轮车,胶轮车在镇内给百货批发部生产资料、供销社和私人店铺、车站货物处等单位运货拉脚,四轮车给尚志建筑部门等单位到元宝镇、黑龙宫等林场运输木材。
这个社采取了农副业相结合的办法,充分利用了城镇所具有的各种资源来增加收入,在当时这个社的副业收入占全社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以上,加上农业收入的百分之三十,一个劳动日值达到三元六角钱,是城关镇初级社劳动日值最高的,其他以农业为主的初级社劳动日值仅达到一元左右。
姨父了解了这个初级社的情况之后,觉得劳动日值很高,非常适合我去干,在征求了姨娘同意后,姨父就去找了他认识的社长姜万发,介绍我入社。但是姜社长说我太小了,入社必须达到18周岁,“这么小来了也干不了活啊!”
姨父和姜社长商量:“我外甥从小就没了父母,现在也没上学,在家闲着,你看能不能让他来社里做点别的什么?”姜社长一听,答应让姨父带我来社里见面。
第二天,姨父便将我领到了农业社,姜社长见我身体这么瘦小,面露难色,对姨父说:“这孩子真是太小了,能干啥活儿啊?”
姨父说:“他以前给私人放过牛,要不到你这里来放猪吧!”姜社长便答应下来,并且以我年龄小、不是正式社员为由,免了我一百多元的入社股金,把我分配到副业养猪组。
养猪组原来有三个大猪倌,一个叫于天福(因为年轻时是少白头,外号叫于白毛子),入社前他是杀猪匠,负责买猪挑猪和给猪接生,他每天挣8工分(折合人民币2.9元)。
另两个猪倌一个叫刘方远,负责买酒糟,到豆腐坊收豆腐渣,按不同的猪调拌饲料;一个叫赵永林,负责打扫猪圈,协助于天福接生,他俩每天也都是8工分。我进组后负责54头母猪的野外放牧,放牧时间是早6点到晚6点,中午只能自己带点干粮咸菜吃,每天给我2.5工分(折合人民币0.9元),按照每个劳动日值3.6元,每天也就是九毛钱,这是在我干了几天后,社里才告诉我的,我听后觉得赚钱太少了,就不想干了。
回家后跟姨父说了我的想法,姨父便又找到姜万发,他还是以我年龄小干活少为由,说给我2.5工分已经不低了,还说要按照镇内其他农业社的劳动日值,差不多就是一个整劳力的工资了。
没办法,姨父只能让我留在社里先干着。后来,在一次社里召开的队委会上,一个姓梁的贫下中农代表提出了我放猪一天十多个小时,公分还不如一个半拉子(半个劳力),与大猪官差得太多了,姜社长没有采纳这个意见。我只能无奈地成为了生产队里的“廉价童工”,在这里当起了放猪倌,一干就是两年。
那时的我——一个孤苦伶仃的14岁孩子,有亲无爱,每天穿着破衣烂衫,蹚着老猪倌刘方远送给我的一双不跟脚的破胶皮鞋,带着避雨的蓑衣、一顶草帽,和一个破麻袋片儿当坐垫,一走就是一天。每天早晨我与两个“老跑腿子”(那时对单身汉的称呼)轮着使用一个锅做饭,我只能做一锅玉米饼,吃点咸菜喝点押锅水,然后包两个饼子带点咸菜,七点钟之前就把猪赶了出去,一路从小北门(现在的尚志二中)直奔西大甸子。
有时还经常与胜利农业社的放牛娃“尤大傻子”搭伴一起放牧,遇到雨天道路十分泥泞,特别是途经小北门的泥水道,更是寸步难行。在道边住的是胜利农业社杨老板子(当时对赶车人的称谓),他家的男孩常常与其他五六个小孩一起欺负我。
有一天,我赶着猪路过他家门口时,他指使那帮小孩将带水的稀泥往我头上和身上泼洒,并像事先排练好似的齐声唱起来:“小猪倌,哭咧咧,南边打水的是你爹,你爹戴个红缨帽,你妈穿个勾勾鞋,勾勾来勾勾去,你妈放个勾勾屁!”
我生气地用鞭子驱赶他们,但无济于事,仗着人多势众,几个小孩更猛烈地攻击我,向猪身上甩稀泥,把猪群打散,我从头到脚几乎成了一个泥人。路人看着我的可怜相,高声地制止他们,这几个小孩才罢手跑了。
到了放牧地西甸子,有一个小溪,我把衣服都脱下来洗了。没有替换的衣服,只好用放猪休息时坐的麻袋片儿,把身体裹上,用野草搓成绳子扎上,衣服晒了两个多小时后才干了。
那天放猪回来,走到小北门杨家门口,我见杨老板子正站在那里,便将他儿子往我身上泼稀泥的事告诉了他。他答应好好管教儿子,自此以后,那孩子果真没有再欺辱过我。
儿歌原本吟唱着最纯真美好的童年,但这首回荡在耳际的“童谣”却充满嘲笑和侮辱,深深刺痛了我。
这段刺耳的音符,伴随着生活对我的诸多磨砺,让我更早地成熟了起来。那些磨难,也成为了日后激励我奋进的一段旋律,让我在卑微中积蓄力量,昂首迎接命运一个又一个挑战……